父母不把房子给女儿,就是重男轻女吗?是真的,实话难听
原标题:父母不把房子给女儿,就是重男轻女吗?是真的,实话难听
“父母不把房子给女儿,就是重男轻女吗?”
——这是最近在网络上掀起舆论风暴的一个话题,参与人数高达百万,在各大社交网站或论坛中被置顶讨论,时间已经长达一周。
该话题的热度在“网友的记忆只有三天”的信息时代,实属罕见。
说起来好笑,这个问题诞生的源头,却与“女儿奴”话题有关,我有幸围观全程。本身只是一位网友兴致勃勃的在某博让大家分享一下家庭暖心故事。
于是,众多女性网友踊跃发言,大多以生活细节和言谈鼓励为主,气氛倒也一片和谐,直到一位“不识趣”的姑娘说“我爸给我买了房、买了车,我弟弟现在还没有呢,哈哈哈”,本身是随口一说,谁想直接被大家点赞到热门第一,楼中楼高达数百层,赞的骂的皆有之。
可想而知,房子的问题就被抬到了明面上来。
那么,“父母不把房子给女儿,真的就是重男轻女吗?”
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了答案,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早在上世纪就解释了所有的争议,并在《生育制度》一书中同意了这个观点,不给房子就是重男轻女?是真的,实话难听。
在当今的社会制度下,“子女是父母财产的继承人”这一点是无需质疑的,而女儿与儿子明明享受同等权利,理应平分家中财产。在一般家庭中,不动产的价值远非家中其他财富所能媲美,当家长把房子给了儿子时,就意味着女儿将分割不到娘家的财产。
面对这个解释,很多家长或许会反问:可女儿的老公终究会有房子啊?女儿可以分割婆家的财产,一样很公平。
有这种想法的父母就大错特错了,社会学家在“性别特权”中解释的很清楚,房子本身就是男人从女人那里掠夺过来的物资,然后让女人付出代价再从男人手里哀求回来。
这其中的“代价”二字就很值得玩味了。
要知道,女儿老公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,跟女儿无关,《新婚姻法》有规定,以后离婚了,房子是女婿的婚前财产,即使不离婚,女人也要付出更多才能保证自己能分割到来自丈夫的“房产”,期间要以“包揽家务、生儿育女、做小伏低、伺候公婆”等为代价,以讨好男人。
可是,按照“男女平等”的行为规范,女儿们本不用做这些,就理所应当得到来自父母的一半“房产”物资。
看到这,大家是否吓了一跳呢?但大家也不必为女儿们愤愤不平,因为后果已经初步显现,无论是天价彩礼,还是三千万男性“注孤生”,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都来自父母“重男轻女”,女儿们能做的,就是牢牢掌握住已有的资源并进行财富累积,以便拥有话语权。
最后,你会把房子分给女儿吗?